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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 月 9 日发布《关于昆明寻甸渝昆高铁在建项目" 8·18 "较大导梁机倾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公示》。
经评估,本起事故中,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,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落实,并落实行政处罚工作。市公安局对事故涉及刑事案件立案调查,昆明市应急局对涉事单位共计处罚 265 万元,对有关个人共计处罚 334569.77 元。各涉事单位通过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,其中 49 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,单位和个人处罚金额近 60 万元。 2024 年 8 月 18 日 7 时 28 分许,昆明市寻甸县境内新建的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(以下简称"渝昆高铁")在建项目发生一起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导梁机倾覆坠落较大事故,造成 6 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 762.77 万元。 此前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,昆明寻甸渝昆高铁在建项目" 8·18 "较大导梁机倾覆事故是一起因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,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,误操作控制器,致使导梁机倾覆坠落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、问询现场目击者、力学分析、专家技术分析,事故直接原因是:8# 墩中滚轮支腿作业人员李某波对中滚轮支腿控制器的误操作,造成横移油缸动作,对导梁产生向左的水平推力,金沙电玩城导致 7# 墩前滚轮支腿、8# 墩中滚轮支腿、9# 墩导梁后腿失稳,导梁机向架梁方向左侧倾覆坠落,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 立案情况方面,经昆明市公安局指定,由寻甸县公安局负责事故中涉及刑事案件的调查工作,已立案,后期将开展调查工作。 根据有关规定,对涉及的单位及人员进行行政处罚,情况如下: 1.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,处 135 万元的罚款。 2. 中铁二院(成都)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,处 130 万元的罚款。 3.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,处 81793.06 元罚款。 4. 寻甸制梁场负责人崔某鹏,处 32700.39 元罚款。 5. 寻甸制梁场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林某,处 33231.25 元罚款。 {jz:field.toptypename/}6. 寻甸制梁场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向某龙,处 24761.37 元罚款。 7. 中铁十六局站前八标项目部执行经理刘某,处 33569.20 元罚款。 8. 中铁十六局站前八标项目部安全总监乔某朝,处 31545.92 元罚款。 9.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卫某,处 41846.66 元罚款。 10. 监理七标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巫某亮,处 32415.74 元罚款。 11. 监理七标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朱某,处 22706.18 元罚款。 |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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